王曾瑜:从“邱”字的来历说起 | 201907-03(总第992期)
本文原刊于《文史知识》2019年第6期
感谢王曾瑜先生赐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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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并无“邱”字,此字的创造,晚至清朝。古人有讲究避人名讳的习俗,以示尊敬,但孔子虽被尊崇,古书中仍使用“丘”字而不改,当然也包括“丘”姓。据《钦定国子监志》卷1《圣谕》,清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,雍正皇帝下谕说:
“孔子德高千古,道冠百王,正彛伦,端风化,为往圣继絶学,为万世开太平。自天子以至於庶人,皆受师资之益,而直省郡邑之名,有圣讳字在内者。今古相沿未改,朕心深为不安。尔等会议,凡直省地名有同圣讳者,或改读某音,或另易他字,至于常用之际,於此字作何回避,一併详议,具奏。”
臣僚会议,为“回避圣讳:凡遇姓氏,俱加偏旁,为‘邱’字,地名则更易他名,至书写常用之际,则从古体‘㐀’字”。
但雍正皇帝又下諭禮部等衙門說:
“朕细思今文出于古文,若改用‘㐀’字,是仍未尝回避也。此字本有期音,查《毛诗》及古文作期音者甚多。嗣後除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外,凡用此字,并用‘邱’字,地名亦不必改易,但加偏傍,庶乎允协,足副朕尊崇先师至圣之意。”
《大清會典則例》卷68则有更详细的规定:
“嗣後惟祭天于圜丘,‘丘’字不用回避外,若府州县地名相犯者,由内阁拟字更易,山川市镇由该省督抚稽考更易,报部。至姓氏相同者加‘阝’作‘邱’。常用之际,书从古体‘㐀’。又谕今文出於古文,若书从古体,是仍未尝回避也。此字本有期音,《毛诗》及古文作期音者甚多,嗣後除《五经》、四子书外,凡遇此字,并加‘阝’为‘邱’,地名亦不必改,但加‘阝’旁,读作期音,庶乎允协。钦此!”
以上是“丘”字改“邱”字的原始记录。我个人在大学时,就得知此说,此後一直记挂在心。由於清人改古书,故在清人出版前朝的书籍中,一般都按皇帝的旨意,“凡遇此字,并加‘阝’”,改“丘”为“邱”。今天,从研究古代文史和校点古籍的角度,由於清朝之前的古籍并无“邱”,自然必须一律回改为“丘”,也根本不须出校记说明。然而今人的文史作品中,往往不注意此字的规范性,就出现许多不应有的错误。例如《南宋史稿》1999年版第134页引用明代“邱文庄公浚尝云”,最初真不知“邱浚”为何人,後来才确认原来就是丘濬,其姓即使用了清讳,又将“濬”字简化,结果是面目全非。
故写此小文,提请人们注意,希望大家避免此常识性的错误。
【编辑】鲁畅